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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影及光學-色彩科學 (本區共瀏覽次)
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magic4lin.dns2go.com/whoI/professional-CE/Camera&Photo/profession_2(CE)-camera&photo-colo

  攝影及光學-色彩科學

介紹色彩的物理特質、知覺、與心理感覺,並應用於設計上。

色彩的功能 

  1. 審美
  2. 訊息與溝通,色彩的意涵與情緒(包括動物動物之間如求偶,植物與動物之間如果實成熟度等等)


  3. 協助物體之辨識

英文字典中的色名約有1000種,The Munsell color system約有1225種,Pantone matching system約有1200種,而人眼實際上可以分辨的顏色約有2000000種以上。

 

色彩的出現

 
Berlibn, Kay(1969)研究色彩人類文化學,發現各個文化對於色彩出現的先後具有特定規則。 一定都會先出現白色、黑色、紅色,才有黃色和綠色,其次是藍色、咖啡色,最後才是紫色、粉紅、橘色、灰色等。



 

 

光譜

 

西元1666年英國物理學家牛頓發現光是由多種光波聚集而成,而在可見光譜中因為波長的不同至少可以區分為下述各種色光

可見光:

紅光:波長最長〈610--700nm〉
橙光:〈590--610nm〉
黃光:〈570--590nm〉
綠光:〈500--570nm〉
藍光:〈450--500nm〉
靛光:等於藍紫
紫光:波長最短〈400--450nm〉

不可見光:

波長超過700nm叫紅外線,如熱線及無限電波
波長低於400nm叫紫外線,如x光線

 

 

色彩的物理性質

 

  1. 色彩是光線刺激眼睛所產生的一種視覺現象,沒有光線就沒有色彩。
  2. 視覺的主要成因,在於光線的刺激所得到的知覺作用,物體受到不同波長光的不同強弱和方向刺激 ,會產生各種複雜變化的色彩。


  3. 色彩的顏色現象可分為光源色和物體色,光源色乃是發光體發出的顏色,而物體的顯 色現象,統稱為物體色。因物體之性質不同,其種類包含表面色(反射色)和透過色。

光源與光源色

    • 自然界中的物體,能夠自行發光的稱之為光源;而光源所發出的光線稱為「光色」和 「光源色」。
    • 光源的種類: 白熱光源--宇宙間的天體,如太陽、恒星。 冷光源--指螢火蟲體內把以前所吸收而儲存的光放射出來,是一種偏綠的可視光,且不附帶熱能,故稱為冷光源或特殊光。 雷射光源--雷射光(Laser)是光量子放大之意,它是現代科技產物。其他--由於電流、化學、分子撞擊、氣體急劇凝縮等現象均能發出光源。
    • 光源的標準:觀察物體色時,需要確定一標準光源,否則因為光源之不同,物體色將有不同的變化。CIE國際照明委員會以「色溫」訂定了光源之標準:標準光源色溫度說明, A光源 2854°K 接近白熱燈光的色光。 B光源 4870°K 接近太陽直射的燈光,近乎正午的日光。 C光源 6740°K 接近晴天斜射的白晝光,相當於晴天時的平均晝光。(觀察物體色時,一般都採用C光源)。
    • 色光的反射率:是指把氧化鎂的反射率標準與白色相比照的結果。理想白的反射率為100,黑為0,而實際測定出的反射率為: 白的反射率為92.3%~64%;灰的反射率為64%~10%;黑的吸收率為90%以上

表面色

眼睛所看到的表面色,是物體吸收了部分的光線及反射其餘色光的結果。不同的物體表面具有不同的特性,吸收和自己不同的色光,而選擇反射和自己相同的色光,反射的光線刺激眼睛 ,便產生該反射色光的色彩感覺,顏色的感覺是一種心理經驗,是人試圖去捕捉物體表面的特性所造成的反射光譜,色彩知覺的重要工作往往是希望能夠除去光源的影響,獲得物體表面的特性之反射光譜。例如普通不透明的物體顯色現象。灰階的物體在各個波長的反射都是一樣的平均,而藍色的顏料是在440nm的反射較大,綠色顏料是在520nm的位置反射較大。 當反射短波時,我們會知覺該物為藍色,當其反射中波長時,我們會知覺其為綠色,反射中波長以及長波長的光線時,其為黃色,反射長波長就被視為紅色,而白色為各種波長的光全部反射,黑色是全部吸收。

 

黑色和白色

當不透明物體反射了全部光線而不吸收時,物體就呈純白色;反之,則 呈純黑色。

灰色

即各波長平均吸收和放出的結果。

透過色

透明的物體如水、玻璃、彩色玻璃等,在光線透過時,吸收、透過等作用影 響所顯示的色彩。例如:透明物體讓長波透過,留住其他波長物質,物體顯色呈紅色透明物。

 

 

色光、色料之混色

 

色光

    1. 色光三原色:橙紅 (Orange red)、綠 (Green)、青紫 (Violet blue)。 一般稱為紅、綠、青
    2. 色光混合又稱「正混合」,混合後明度增加,又稱「加法混合」
    3. 色光三原色若以等量的比例相加時,可獲得白色光。
    4. 紅光〈帶橙的紅〉加綠光等於黃光,紅光〈帶橙的紅〉加藍光〈帶紫的藍〉等於紅光〈同色料紅〉,藍光〈帶紫的藍〉 加綠光等於淺藍光〈同色料藍〉

     

色料

    1. 色料三原色:紫赤 (Magenta red)、黃 (Hanza yellow)、綠青 (Cyanine blue)
    2. 色料混合又稱「負混合」,混合後明度降低 ,又稱「負混合」
    3. 色料三原色混合後變成混濁或黑色,但不為純黑色。
    4. 紅加黃等於橙,紅加藍等於紫,藍加黃等於綠

色光與色料之異同

色光與色料的三原色不能以其他色彩調出
色光三原色可混合出任何色,但色料不行

 

 

色彩的三屬性

 

色彩的三屬性說明了色彩的性質,包括色相、明度、彩度

    1. 色相 (Hue) (H) 區別色彩相貌的名稱。即 波長。如:蘋果是紅色的,〝紅色〞便是一種色相。


    2. 明度 (Value) (V) 區別色彩明暗程度的名稱。即光度、輝度。要看其接近白色或灰色的程度而定,越接近白色明度越高,越接近黑色其明度越低。在無彩色中,明度最高與最低分別為白色與黑色;在有彩色中,黃色明度最高,紫色明度最低。


    3. 彩度 (Chroma) (C) 區別色彩鮮濁度的名稱。即色的飽和度 (saturation)、純度、色度。純粹色彩中無黑白色之混入,達飽和度之色或稱純色。也就是說,當純色與黑、灰、白或其他顏色混合以後,彩度就會降低。


純色加入白色〈或水〉,明度提高,彩度降低。純色加入黑色,明度降低,彩度也降低。純色加入灰色,明度不變,彩度降低。

 

色環

為了研究方便,把各色彩連結成環狀,稱為色相環或色輪﹝color wheel﹞。近代色彩學大師約翰斯.伊登〈Johannes Itten ,1888--1967〉的色相環極具有教育功能,對混色的概念,色環的類似和對比色的了解十分重要。

伊登表色體系的色相有十二色,以紅、黃、藍三原色為基礎,原色為不能經由混色而成的色彩,其他色彩則由此三原色混合來構成的。將紅、黃、藍三個第一次色兩兩混合成為,橙、綠、紫第二次色﹝secondary hues﹞,三角形外接圓中畫正六邊形,三邊塗上第二次色橙、綠、紫色。再將第一次色和第二次色混合,得到黃橙、黃綠、青綠、紅紫、青紫六個第三次色﹝intermediate hues﹞,伊登的色相環即是將依照相混的順序排列成環狀造型。

美國籍的美術教師曼塞爾〈Albert H. Munsell 1858-1918〉訂定10種色相:紅,黃,綠,藍,紫再加5種中間色:黃紅,黃綠,藍綠,藍紫,紅紫。上述每種色相又可分10種,一共100種色相。

奧斯華德〈Wihelm Friedrich Ostwald 1853-1932〉的色環是以紅、黃、藍、綠四色為主色,並在兩色間增加橙、紫、藍綠、黃綠等四色形成八色為基本色相,每一色相又分三色,共有24色相。

 

 

色立體

 

用立體的方式來表示色彩,稱為色立體。其中心軸是明度階,水平軸為彩度階,最外邊則配置色相。

 

資料來源:

連結: http://infodate.nctu.edu.tw:8080/vic/vp/week18.ht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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