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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 什麼條件下可以使用政府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? (本區共瀏覽次)
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cdc.gov.tw/qa.aspx?treeid=5784355bfd011a1c&nowtreeid=3ba8d59e221cc8f2

  Q: 什麼條件下可以使用政府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?

A:
目前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如下,惟醫師仍須依臨床判斷,若有其他病患有用藥之必要時,在對病患充分說明後,開立「自費」抗病毒藥劑或給予症狀治療藥物之支持性療法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如下列:
一、 符合「流感併發症」通報病例(需通報於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)
二、 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(領有國民健康署核發孕婦健康手冊之婦女)
三、 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
註:
1.危險徵兆包括呼吸急促、呼吸困難、發紺、血痰、胸痛、意識改變、低血壓。
2.另兒童之危險徵兆尚包含呼吸急促或困難、缺乏意識、不容易喚醒及活動力低下。
四、 重大傷病、免疫不全(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)或具心肺血管疾病、肝、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
註:
1.重大傷病:IC卡註記為重大傷病或持有重大傷病證明紙卡者。
2.心肺血管疾病、肝、腎及糖尿病之ICD CODE為571、250、390-398、410-414、415-429、490-519、493、580-588。
五、 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(BMI>=35)
六、 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正/副指揮官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
七、 符合H5N1流感調查病例定義者(需通報於症狀監視系統)
八、 H5N1流感「疑似病例」、「極可能病例」或「確定病例」之密切接觸者
註:係指該就醫之類流感患者為通報於症狀監視系統個案之接觸者
九、 「H7N9流感」通報病例(需通報於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)
十、 H7N9流感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(接觸者名冊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區正/副指揮官研判需給藥者)
註:政府將視流感疫情,必要時擴大適用對象,並公布於疾管署網站。
上稿日期:2012-10-24
資料更新日期:2012-10-24
維護單位:整備組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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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本區第27篇貼文  貼文時間: 2014年1月9日星期四 1時3分31秒   小編:MagicLin in 新竹市 歡喜貼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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